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欢迎您的到来!

2021年10月医疗设备招标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2498 次

各供应商:

我院拟定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8:30在我院设备科会议室对皮肤毛发观察仪(皮肤镜)、闪针-乳腺多功能治疗仪、手术室常规器械进行招标谈判。现将采购目录发给你们,请收到通知后于10月18日上午10点之前将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招标响应表(下载附件)通过邮箱报我院。

 

联系人:邵琳雯       联系电话:17705286682     邮箱:zjsysbk@163.com

 

项目一皮肤毛发观察仪(皮肤镜)

数量:1台

要求:1、供应商对所投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3、摄像头在光源距离皮肤2mm处皮肤体表微观摄像机LED光源照度为≥2000Lux,成像分辨率≥2592×1944,像素≥500万。4、摄像头最大放大倍数不得低于200X,放大切换时无需更换镜头。5、提供科研分析模块不少于6个。

 

项目二闪针-乳腺多功能治疗仪

数量:1台

要求:1、供应商对所投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3、红外灯光强度逐级可调。4、电脉冲输出强度逐级可调

 

项目三手术室常规器械

数量:1套

要求:1、供应商对所投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检验的标准和规定。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3、器械精密耐用。4、详情见附件5、报价明细电子档发邮箱。6、谈判时请提供样品。

 

 

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企业概况

7、如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证书(复印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安装安全认可证,制造、经营许可,强制性认证、准入证制度的产品、行业,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

 9标书1正3副。

 

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设备招标响应表.xls

手术室常规器械招标.xlsx


Copright© 2021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65579号-1 技术支持:恒网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