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6051 次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规定,科技成果持有者可采用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五种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该条也采用兜底规定了“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