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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

日期:2017-01-19 15:53:41 | 来源: | 作者: | 浏览:


镇江市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成立于2005年,下设基层指导科、健康教育科、妇幼信息管理科三个二级科室。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具有硕士学位1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学历2人。 

一、基层指导科

1、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的妇幼保健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和质量评价。

3、开展基层业务培训和指导。每年定期举办各类专业技术培训4期以上;接受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保健技术人员进修、实习、见习等;每年指导基层开展妇幼健康适宜技术2项以上。

4、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每年举办保健、保育、炊事人员岗前培训班、保健技术管理培训班;每3年1次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合格评审;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卫生保健合格评价。

5、贯彻、落实、布置全幼健康工作任务,收集和反馈全幼健康工作的问题、建议及意见;

6、坚持爱婴医院长效管理,对辖区内爱婴医院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二、妇幼信息管理科

1、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妇幼信息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妇幼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

2、利用计算机网络定期进行信息传输、查询和分析应用。

3、按时完成妇幼保健调查表的信息收集、核实调查、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上报工作。

4、认真落实《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

5、做好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每半年一次对辖区内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进行评审。

6、每季度对本市国家监测点的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省妇幼保健院。

三、健康教育科

1、全面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以合理膳食、生殖健康、妇女儿童心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

3、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每年2次以上。

4、制作、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并向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宣传材料。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周2次开设孕妇学校课堂;每月开展不同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妇幼保健知识讲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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